為舒緩國內農業缺工問題及因應產業需求,農業部已與勞動部協商,調整農業聘僱移工資格政策,增加開放員額至1.2萬人,小型農場核配本、外勞比由35%提高為1:1,並擴大雇主申請資格,調降蔬菜生產面積門檻及新增花卉、種苗、果樹、雜糧、特作、設施農業及林業等多項產業可申請聘僱移工。
農糧署北區分署表示,申請農糧產業移工資格為具農保之農民、農民團體或具備經營事實之事業單位,最小經營規模依不同產業分別為蔬菜1公頃、花卉0.5公頃、種苗0.5公頃、水稻育苗3公頃、果樹2公頃、雜糧10公頃、特作2公頃、設施農業0.5公頃,農業用地應合法持有或租賃契約效期達三年以上。
此外,申請人需檢附國內員工之農保或勞保文件及出缺勤、薪資給付紀錄等資料,繪製經營場址配置圖及標明地上物之設施內容及用途、尺寸並簡要說明栽培作物種類、生產季節及人力配置等;資料備齊後請農民依經營農地、團體依營登地所屬農糧署各區分署遞件申請,經審查文件及實地訪查通過後農業部即核發資格認定函,請申請人於90天內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籍移工。
農糧署北區分署表示,請有需求之農糧產業農民(團體)至農業部官網(https://www.moa.gov.tw)/資訊與服務/便民服務/線上申辦/外籍移工業務專區,參閱「審查農糧產業工作申請聘僱外籍移工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,依規定向農糧署各區分署窗口諮詢申辦。
雇主小提醒:目前農業移工申請條件放寬,有缺工的農民朋友,建議您可以先撥打電話諮詢,仁才國際人力專業人員將會給予您最實際、全面的建議,協助您取得最佳的移工方案。
新聞來源:經濟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