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福部、勞動部9/12討論放寬家庭看護移工申請門檻。衛福部會後表示,將針對3族群放寬;勞動部指出,相關法規預估今年底上路,初估將增2萬名移工。

民眾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,是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18條第1項所定,除接受醫療機構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外,尚包括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項目之一等資格。

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長簡慧娟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,9/12會議初步結論將放寬3族群申請家庭看護移工門檻,包含增加自核定長照服務之日起,使用照顧服務持續6個月以上者,提供覺得長照服務無法滿足需要的民眾選擇;以及經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(CDR)輕度以上者。

還有原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以上免評項目,將失智症放寬至輕度,肢體障礙及罕見疾病改不限病症,並增加呼吸器官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重度以上、吞嚥機能失去功能之障礙程度達中度以上2類別。

此次放寬影響族群,簡慧娟說明,長照部分符合資格者約30萬人,失智症方面約20萬人,符合特定身障人士約10萬人,初步估計共約影響60萬人;但整體情況仍是由各家庭依需求申請。後續將就今天取得的初步結論,與勞動部討論執行可行性及相關細節,再進一步對外界說明。

勞動部次長陳明仁接受媒體聯訪表示,衛福部估算60萬家庭可能有資格,但不代表所有家庭都會聘僱移工,很多人仍會使用原有長照系統,因此依過去經驗估算,應約有2萬至3萬人會聘僱移工,相關法規預計年底前上路;另外,在供給面部分,勞動部也會持續尋找移工來源國。

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醫療副院長劉燦宏是9/12參與會議討論的專家之一,他在會後聯訪時表示,這次特別將使用呼吸器、鼻胃管個案納入不再限用巴氏量表評估,主因是這類對象日常照護困難,再加上家屬帶個案到醫院進行巴氏量表不方便。

劉燦宏樂見未來放寬看護移工申請,不再侷限巴氏量表評估,他將多元評估簡稱為「3C」,分別為照顧管理評估量表(CMS)長照需要等級大於2、臨床診斷失智評估量表(CDR)輕度以上、擁有新制身心障礙分類系統(ICF)證明,希望改變評估方式,解決申請看護移工難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