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八里區日前有2名越南籍移工醉醺醺,騎電動自行車且未戴安全帽在路上亂晃,蘆洲分局八里派出所長等人恰巧正在巡邏將其攔停盤查,才剛剛測完酒測值,又遇到一名酒醉移工騎經,其酒測發現高達0.66MG/L,同一條路半小時連抓3名酒駕,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。
蘆洲警方表示,八里分駐所所長鍾承餘與警員李永傑,2日晚間22時許巡邏途經八里區中山路二段,看見前方2輛微型電動二輪車,2騎士未戴安全帽,他們發現後方警察在後,心虛分頭逃竄,卻因路況不熟,衝進死巷。
警方展開追緝,這兩名移工分別為29歲裴男、23歲郭男,他們都是同一間食品廠移工,兩人酒測值分別是0.49毫克、0.25毫克,超過法定標準,涉嫌公共危險罪。員警帶2人返回八里分駐所途中,車才啟動、開了2分鐘,又在同一條中山路,看見有人騎電動滑板搖搖晃晃,警方見狀,立即喝令51歲徐姓男子靠邊停,實施酒測,沒想到酒測值竟然高達0.66毫克。
警方最後將3人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,警方表示,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35條,汽機車駕駛人若酒測值達0.15MG/L將現場移置保管該車輛並開立酒駕罰單,另達0.25MG/L則會觸犯刑法185-3條。
雖然法規上,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滑板車屬於「慢車」,是駕駛不用領用牌照之車輛,但只要該交通工具為動力機械範疇,駕駛人人酒測值達0.25MG/L以上時,仍會觸犯刑法185-3條公共危險罪。
新聞來源:ettoday